根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)及電氣安全標準,普通配電柜原則上不允許直接存放在丙類生產車間內,但可通過特定措施實現合規放置:
風險矛盾點解析,丙類廠房因涉及可燃固體物質(如紙張、木材制品),其火災危險性較高。常規配電設備產生的電火花或高溫可能引燃周邊粉塵/纖維,形成爆燃隱患。
許存放的技術條件,若確需在此類區域設置配電裝置,必須滿足以下要求:
? 選用Ex dⅡBT4級防爆型柜體,所有接插件均通過ATEX認證;
? 安裝位置距離物料堆放區不小于3米,并設置高度≥1.5米的實體防火墻隔離;
? 線路穿金屬軟管鋪設,管口做密封處理防止粉塵侵入;
? 每日安排專人測溫檢查,確保柜體表面溫度<設備標稱值的80%。
法規強制條款,依據應急管理部第19號令,儲存易燃物的場所嚴禁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。違規者將面臨責令停產整頓及最高50萬元罰款。建議優先采用室外獨立電房方案,通過橋架引入安全電源至車間負荷中心。
綜上所述,未經特殊設計的普通配電柜嚴禁存入丙類車間。企業應委托有資質的設計院進行防爆電氣系統改造,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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